杜仲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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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鸡汤里加党参被罚3万执法不该一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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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参被罚3万#

近日,浙江宁波一月子中心因为在鸡汤里放了*参给孕妇服用,结果被罚了3万元。虽然说目前*参并未正式列入我国“药食同源”目录,执法人员作出的处罚并无不妥。但是,合理利用*参给孕妇补身体是有好处的。所以我认为在本次执法中,应该先了解清楚该鸡汤是给什么孕妇吃的,而不是看到有*参就直接开罚单。执法需要有力度、有温度、根据实际情况执行,而不是一刀切。

虽然说*参并未正式列入我国“药食同源”目录,但年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灵芝、天麻、杜仲叶、山茱萸、*芪、西洋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也就是说,*参还是可以按照食药同源的方法使用的,只是因为浙江宁波还没有试行而已。

由于孕妇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对于“血气”比较足、营养充足的孕妇或者产妇,可以不用加入*参。因为加入*参之后,产妇分泌的乳汁给婴儿喝了可能会导致“热气”;对于孕妇来说,也有可能会影响胎儿的发育。

但是对于一些体质比较差的孕妇或者产妇,特别是有气虚、阴虚、阳虚、血虚的孕妇或者产妇,在鸡汤里适当加入*参,可以起到补血、补气的作用。当然,这里强调的是适当地使用,使用不当也有可能会导致阴阳失调。

所以,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完善“月子中心”的护理师、药师、甚至是医师人员系统。根据每一位顾客的身体状况,合理搭配膳食方案。有了科学的指导,可以更加有利于坐月子的产妇或者孕妇调理身体。

有时候处理问题,一刀切可能是最快、最直接的处理方法,但并不是最科学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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