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南宁市教育局发布了
《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
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01南宁中小学1月23日起放寒假
根据《通知》,南宁市中小学年寒假放假时间为年1月23日至2月28日。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寒假放假前寄宿制学校学生不离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寄宿制学校师生全天居家,不得外出,强化闭环管理。
南宁市各级各类学校须于1月22日前完成期末测试工作。各学校散学典礼要采用班会、广播或线上等分散组织的形式,避免人群聚集。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专人接收教材,接收时需要求配送人员提交本人检验合格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对接收的所有教材进行全面消杀后才能入库分发。
02离桂师生返校时需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在放寒假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留在当地过春节,家住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不返乡回家,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旅游,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各学校应要求师生寒假期间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记录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寒假期间离开广西的师生员工须提前返邕居家观察满14天,并提供返邕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各学校应在师生返校前14天,落实人员了解全体师生员工体温体征信息,了解师生员工外出旅游情况,并在开学前三天排查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名单,提前通知其暂缓返校。
03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小学生减负规定,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增强寒假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布置一定量的家庭劳动作业,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劳动及实践活动。
要开展好“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加强文明上网教育。
要做好体育健康锻炼,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