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庆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药材及天然植物提取物进入饲料替抗新品种审批的建议收悉。经商财*部、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新品种饲料添加剂审批绿色通道和减免有关安全性评价材料
自去年我部明确退出除中药外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以后,饲料和养殖行业对替代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适应行业需求,我部改革和完善了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审批制度,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快新产品审批进度。
一是为申请人提供审批事前咨询服务。发布公告建立审批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意向性申请,组织专家召开专题咨询会,就申请事项进行评议并出具咨询意见,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开展的有关评价工作,对申报材料提出补充完善建议,帮助申请人更准确地理解评审技术要求。去年以来,我部已为茯苓提取物等42个新产品提供了咨询意见,并安排专家和工作人员对部分相对成熟的产品进行跟踪指导,加快新产品评审工作进程。
二是减少新产品评审材料要求。修订公布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明确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权威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献等资料,均可作为评价产品有效性、安全性的依据,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减少申请人的研发投入,缩短产品研发周期。
三是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和特性,更有针对性地制定评审要求。对于成分复杂、组分分离难度大的天然植物提取物,适度放宽了分析检测要求。对于有效组分不能以单一化学式描述或组分不能被完全鉴定的混合物,只需给出特征主成分或类组分及其含量即可;对于有效组分外的其他成分,只需明确组分类别,可不提供具体组分含量。
四是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评审工作规范》(农办牧〔〕71号),明确评审工作分为初审、终审环节。初审采用专业组评审方式,各专业组评审专家分别审查形成初审意见,提交终审会审议;终审根据初审意见和质量复核报告,采用分组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产品是否通过评审,保证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平性。
五是增加评价试验机构。重新评估并公布新产品评价试验机构名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将有效性、耐受性、安全性评价试验机构扩大到34家,为申请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尽快形成评价试验报告。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创制新产品的积极性,增强创新活力,为饲料行业加快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二、关于《饲料原料目录》增补
年国务院公布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后,我部及时制定发布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饲料原料目录》中,已经列出了种药食同源的可饲用天然植物;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列出了杜仲叶提取物等12种植物提取物产品。这些原料和添加剂具有改善动物肠道健康、增强动物免疫力等功能,可以不同程度填补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后的技术空白。
目前,我部已建立了《饲料原料目录》增补工作机制。企业和研究机构发现新的饲料原料品种,经试验研究认为有必要纳入《饲料原料目录》的,可以向我部提出申请。我部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可增补进入《饲料原料目录》。根据资源调查、市场应用和技术发展,我部后续还将主动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对《饲料原料目录》进行集中更新增补。
三、关于新设专项*策资金
近年来,中央财*专门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相关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中央财*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由各省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指导性任务。同时,各级财*部门已经在相关领域设立了较多数量的产业引导基金,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按规定申请。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专项*策资金支持天然植物源饲用替抗产品研发和生产使用的建议,财*部认为,为避免资金设立“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宜再重复设立专项基金。建议统筹运用好现有资金、基金、*策等,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基金并规范运营。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农业农村部
年11月18日
来源:农村农业部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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