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宁波分公司一家月子会所,因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罚款3万。当地市监局在检查时,发现其后厨放有益母草、麦冬、*参等中草药各一罐。当事人套餐服务项目上有“补气血汤”,鸡汤内加了*参、陈皮,给产妇服用。
事件自网络公布后,不少网友表示不解。在广东等省份,*参等药物用来煲汤的比比皆是,切可随处购买到。为何该物出现在浙江,却遭到了现场罚款?更有网友调侃称,如今的罚款条目,堪称花样百出目不暇接。很多植物既是调味料,也是中药材。有些餐饮老板,尤其在熬汤的环节,动不动就添加几十种中药材,如果认真查起来,估计都难逃这种处罚吧?提醒都当心点。
其实,大家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抬杠。这件事情上,宁波这家月子中心,被罚三万一点都不冤。早在年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当中有提到: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只有通过安全评估后,才能拥有合法食用身份。而当中提到的这9种物质就包括*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大家需要知道的是,这9种药食同源物质并不是在各个地区都可以进行生产,目前只是属于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具体地区信息,网络上也有相关资料,在这9种药食两用物质的试点列表中,就没有浙江地区的方案,为什么广东煲汤会常用?那是因为它被允许。所以,就月子中心这事,说得简单点,它是在做违法的事。
可能大家在想我们平常做菜熬汤都会放*参,这岂不是不合理,如果是你自个做,哪怕你放泻药都不会有人处理你,可月子中心不一样,它这属于违法。月子中心的人但凡能够看看以往以*参做配料的企业被罚的事,就不会被罚了。可能好多开店的小老板都不知道有《药食同源目录》这个东西,乱加*参前几年也罚。以前监管的不是太紧,而是太松。随便一家xx牛肉汤店就可能往汤里加老板自以为是的传统药材,长期食用会不会吃出问题,老板也不完全清楚。
所以,建议说罚的重的网友,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看看*参到底是食品还是药品。别一口一句广东人煲汤,放这放那的。就算是中医,也不敢随意给人开方子用药,吃出问题那是要吃捞饭的。到底该不该罚,是给以警告、责令改正即可,还是不必受罚,这个见仁见智。不管怎样,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更显得重要。因为一些传统用作食品的物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能普通人并不会去细究,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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