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部分中药材在民间也可作为食材食用。《“健康中国”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年)》指出,促进药食兼用食品发挥更大的健康效益,有利于我国传统医药产业的发展,进而更好地服务于国民健康。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推进传统医药产业更好的发展,11月17日,国家卫健委等联合发布公告,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目录。
据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工作。早在年4月份,国家卫健委就有发布关于征求将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号),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增补党参等9种物质。
后于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文,对上述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上述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本次目录发布后,国家卫健委也提醒,上述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式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
同时,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照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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