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麻籽、当归、黄芪如今是否可用?”答:“过去不可用,但现在部分可用。”植提桥,专注于功能原料市场已达十二年之久,积累了丰富的国内外法规适应性知识,涵盖上千种植物原料。我们致力于为食品、功能食品的研发工程师们提供选料前的法规依据。即将推出的“植提桥法规直通车——让产品人事半功倍的法规知识”系列直播课,将为您一站式解答日常产品开发中的法规难题。亚麻籽终于迎来了食品身份的明确。在年12月26日,卫计委发布了一份重要函件,其中明确指出了直接食用的亚麻籽应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的标准。同时,为确保消费者正确食用,标签上需明确标示“熟制后食用”等类似消费提示。在此之前,亚麻籽在普通食品中的应用一直受到限制。例如,年11月,一起涉及进口食品原料中添加“亚麻籽”的案件在北京爆发,最终法院判决举报者胜诉,并获得了退款及货款数10倍的赔偿。同样,年1月,张家港福临门大家庭食品有限公司因非法添加“亚麻籽”而被举报,举报人认为亚麻籽属于《中国药典》版第一部记载的中药,既无相关标准也不在名单之内,要求对其进行查处。
如今,随着法规的明确,亚麻籽终于可以在食品中合法使用,但必须确保标签上明确标示熟制后的食用建议。这一变化无疑为食品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年6月,徐先生购买了包括卤鸭、卤牛肉、卤牛筋和卤牛肚在内的多种食品,共计花费.8元。然而,食用后他出现了腹泻症状。徐先生发现,这些卤品的配料表中均含有当归。根据相关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当归虽为中药,但不得作为普通食品的原料。因此,徐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10倍赔偿,共计8元。
时至年1月,卫健委发布《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年第8号)》,明确规定了当归的药食同源地位,意味着它现在可以被合法用于食品中。然而,对于黄芪来说,其用于食品的资格尚待进一步确认。年1月6日,卫健委进一步发布了关于党参等9种物质的管理通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和广泛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决定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以及杜仲叶这9种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此举意味着,这些物质在经过试点验证后,有望被正式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从而进一步推动其药食同源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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