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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是指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且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包括中国药典及相关中药材标准)中的动物和植物可使用部分(包括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调味品)。
关于药食同源中药材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理论——许多食物可用作药物,许多药物也可用作食物。
在我国古代,已有寓医于食、医食同源之说,例如大枣和生姜,自古以来被列为药中上品,说明药物与食物之间,有着相通的部分,故有“食疗”之说,近年来愈加为大众所认可。
这些品种进入药食同源目录,首先原药的需求量会有所增长,食品及保健品方面将逐年增加。其次,进入药食同源目录的品种行情会随着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药食同源”目录的调整,给中药饮片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布局药食同源类产品,实施相关产品的精深加工,不仅可以消化更多药食同源产品原料,还可以开发上市更多的新型产品,抢占新的市场,从而打造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顺利实现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
年版药食同源中药材目录
年公示的86种: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花椒、红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黑枣、酸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芥子、*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新增15种: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荜茇,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新增9种:
*参(山西、甘肃试点)、肉苁蓉(内蒙古试点)、铁皮石斛(浙江、云南试点)、西洋参(辽宁、山东试点)、*芪(山西、陕西、甘肃试点)、灵芝(山东试点)、天麻(贵州、云南试点)、山茱萸(河南、陕西试点)、杜仲叶(河南、湖南试点)。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坷子、赤芍、远志、麦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缨子、青皮、厚朴花、姜*、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葫芦巴、茜草、筚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熟地*、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中药名单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花夹竹桃、斑蝥、硫*、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但是,中药材也有副作用。部分被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中药材有明确的“限制条件”——限制用途、限制用量、限制食用人群等。
例如:夏枯草,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9克/天。
再如:人参,食用量≤3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部分中药材,必须炮制后才能食用。
例如,苦杏仁有一定的毒性,需经过炮制方可使用。
特别提醒:
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的中药材,必须遵循传统的加工食用方法,也不能用于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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