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年满12周岁及以上(无论是否双峰户籍)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其中12—17周岁人员接种,须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带来不便。
二、我县12周岁及以上外出人员如已在外地接种新冠疫苗,请尽快将疫苗接种凭证(含手机截图)报送户籍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尚未接种的,请尽快就地接种;在外接种有困难,非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欢迎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回家乡接种。
三、每个家庭都有推进全社会新冠疫苗接种、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义务,请通知家庭中12周岁及以上的外出人员及时接种,以免返乡时带来出行等方面的不便。
四、在接种疫苗后,请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以确保自身和家人安全,共建健康双峰!
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
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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